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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傳遞列表
標 題 |
101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訊息 |
發布日期 |
2012/2/20 |
發布單位 |
教務組 |
點閱次數 |
2906 |
詳細內容 |
一、目的:
為鼓勵學校師生文藝創作,期許實驗性與創新性之題材及技法,培養文藝創作風氣,提升文化生活素養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辦理單位:
(一)指導單位:教育部及中華文化總會。
(二)主辦單位: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。
三、參選資格:
(一)教師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、兼任及退休教師,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。
(二)學生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。
詳細參加資訊,請參閱連結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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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 |
(點選連結時,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) 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|
相關檔案 |
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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