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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  題 家有兄姊就讀本校國小1、2年級者,其弟妹須出示何種文件,才能優先錄取?
發布日期 2019/5/17
發布單位 幼兒園
點閱次數 1496
詳細內容

 Q21:家有兄姊就讀該園、該國小12年級者,其弟妹依543足歲年齡依序優先錄取,「兄姊」的身分認定為何?

A21()家有兄姊就讀該園者,其兄姊身分認定限原園直升幼兒。

()家有兄姊就讀該國小12年級者,其兄姊身分認定限108學年度就讀該國小12年級者。

()符合「家有兄姊就讀該園、該國小12年級」之優先錄取資格者,另需檢具父母雙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(106年)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(稅率未達20%,始符優先錄取資格。

 

Q22:以家有兄姊就讀該國小12年級者,其弟妹須出示何種文件,才能優先錄取?

A22:需檢具戶口名簿正本父母雙方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(106年)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(稅率未達20%,並檢附108學年度該國小新生入學報到通知單(家有兄姊108學年度就讀該國小2年級者免附)及填具切結書(倘兄姊於1089月未就讀該國小願取消弟妹錄取資格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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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108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新生入園招生問答集(僅供各公立幼兒園招生說明使用)(pdf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