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士林區溪山國民小學102學年度
國小代理教師第三次甄選簡章
一、報名資格及條件:
(一)凡中華民國國民未具雙重國籍,具備下列各項資格者:
1、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、第三十三條規定情事,倘報
名時未發現而於聘任後發覺,應予以解聘。
2、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,縱因應徵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,一經查證屬實,註銷資格。
(二)國小代理教師須具國小合格教師資格,取得教師證書者;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
畢證明書者;或具有大學畢業以上學歷證明書者。
(三) 具國小學校行政資歷、陶藝專長者尤佳。
(四) 前(一)(二)項必須同時具備,方符報名資格。
二、甄選名額:藝術體驗課程代理專案教師1名,擇優備取。
三、報名日期:中華民國103年3月11日(星期二),上午10時至14時。
四、報名方式:
(一)親自報名,不受理通訊報名或委託報名。
(二)報名費:新台幣伍佰元整,報名時請至總務處出納組以現金繳交。
五、報名地點:臺北市士林區溪山國民小學教務處李主任(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三段199號,電話:2841-1010分機12李主任)
六、應繳表件:
(一)報名表。(附件1)
(二)本人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一張(貼於報名表上)。
(三)繳驗證件:請將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依序裝訂成冊(正本驗後發還)。
1、國民身分證(未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國民身分證上所記載姓名、出生年月日不符合者,均不得報名)
2、畢業證書。
3、教師證書。
4、代理資歷證明書。
5、簡要自傳(附件2)。
七、甄試日期:中華民國103年3月11日(星期二)下午15:40起。
八、甄試地點:臺北市士林區溪山國民小學(地址: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三段199號)
九、甄試方式:面試內容包括個人資料、教育理念、視覺藝術(陶藝)教學知能及其他(時間15分鐘)
十、錄取公告:
(一)未達錄取標準(平均80分),不予錄取。
(二)擇優錄取代理教師一名,備取若干名(遇缺依序遞補)。
(三)錄取名單於甄試當日下午20時以前登載於本校網頁,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教師甄選服務網,由應試者自行查詢。【本校網址http://www.hops.tp.edu.tw;教育局教師甄選服務網http://staff.tp.edu.tw/edsystem/index1.htm。】
(四)錄取者須於翌日3/12(三)12時前完成報到手續,若屆時未依規定時間報到,則由備取依序遞補。錄取者與本校簽訂聘約後,不得再到他校應聘。
(五)簡章有其他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規定辦理。
※代課期限:自報到翌日起至103年7月31日止;代理原因消滅,應即離職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繼續留任。
臺北市士林區溪山國民小學102學年度國小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【附件1】
一、個人資料:
姓 名
|
|
出生年月日
|
年 月 日
|
相
片
|
性 別
|
|
聯 絡 電 話
|
(H)
(O)
手機
|
現 職
|
|
通訊地址
電子信箱
|
|
學
歷
|
|
經
歷
|
|
專長
特色
|
(請儘量列出,並附有關資料)
|
以上各欄如果不敷所需,請自行浮貼。
二、基本資料審核:
項
目
名
稱
|
國 民 身 份 證
|
畢 業 證 書
|
教 師 證 書
|
□符 合 □不符合
|
□符 合 □不符合
|
□符合 □不符合 □無
|
經 歷 證 明 文 件
|
報 名 費
|
|
□符 合 □不符合
|
□已 繳 □未 繳
|
|
審
查
結
果
|
合於規定
|
資格不符
|
審
查
人
員
簽
名
|
教 評 會 委 員
|
|
|
|
|
|
|
|
|
|
|
臺北市士林區溪山國民小學102學年度國小代理教師甄選簡要自傳【附件2】
一、指導學生社團或個人參與社團(含公益社團)的經歷或表現:
|
二、教師專業進修成長(例如成人才藝班、讀書會、大專院校旁聽課程、著作、
編輯教材、專題研究、教學成果……等)
|
三、教學經歷與表現:
|
四、專長及興趣:
|
五、教學理念:
|
六、選擇本校的原因,對本校的期待:
|
七、其他:(個案處理經驗)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