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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  題 103學年度國小代理教師第六次甄選簡章
發布日期 2015/2/17
發布單位 教務處
點閱次數 3144
詳細內容

   臺北市士林區溪山國民小學

   103學年度國小代理教師第六次甄選簡章

104.1.26教評會審議通過

一、報名資格及條件:

()凡中華民國國民未具雙重國籍,具備下列各項資格者,得參加本校國小代理教師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

1、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、第三十三條規定情事,倘報名時未發現而於聘任後發覺,應予以解聘。

2、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,縱因應徵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,一經查證屬實,註銷資格。

()國小代理教師須具國小合格教師資格,取得教師證書者,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;或具有大學畢業以上學歷證明書者。

(三)具科學展覽研究專長或具指導經驗者尤

 

二、甄選名額:代理教師1名,另擇優備取

三、報名日期:中華民國104225日(星期三)13:00-15:00

四、報名方式:親自報名,不受理通訊報名或委託報名,報名費用500元,報名時請至總務處出納組以現金繳交。

五、報名地點:臺北市士林區溪山國民小學  教導處黃主任

 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三段199號,洽詢電話:2841-1010分機12教導處黃主任   

六、應繳表件:

()報名表。(附件1

()本人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一張(貼於報名表上)。

()繳驗證件:請將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依序裝訂成冊(正本驗後發還)。

1、國民身分證(未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國民身分證上所記載姓名、出生年月日不符合者,均不得報名)

2、大學()以上畢業證書。

3、教師證書。

4代理資歷證明書。

5、簡要自傳(附件2)。

七、甄試日期:中華民國104225日(星期三)下午15:30

八、甄試地點:臺北市士林區溪山國民小學(地址: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三段199號)

九、甄試方式:

    ()面談口試:內容包括教育理念、教學知能、行政經驗及其他等(時間15分鐘)。

    ()教學演示:六年級下學期南一版自然任選一單元(自備筆電、教具,時間15分鐘)。

十、錄取公告:

()未達錄取標準(平均80),不予錄取。

()擇優錄取代理教師一名,備取若干名(遇缺依序遞補)。

()錄取名單於甄試當日下午20時以前登載於本校網頁,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教師甄選服務網,由應試者自行查詢。【本校網址http://www.hops.tp.edu.tw;教育局教師甄選服務網http://staff.tp.edu.tw/edsystem/index1.htm。】

   (四)錄取者須於甄試翌日中午12時前完成報到應聘手續,若屆時未依規定時間報到,則由備取依序遞補。錄取者與本校簽訂聘約後,不得再到他校應聘。

   (五)簡章有其他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規定辦理。

※代課期限:本案係延長病假留職停薪代理教師自指定到職日10441日起至10471日止代理原因若消滅,應即離職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繼續留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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