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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 題 |
轉知本府各機關學校員工及其眷屬自費團體保險相關訊息(保險期間:108年4月1日0時起至112年3月31日24時止, 為期4年) |
發布日期 |
2020/11/23 |
發布單位 |
人事室 |
點閱次數 |
923 |
詳細內容 |
三、本保險之保障期限、內容、對象與費用說明如下:
(一)保險期間:108年4月1日0時起至112年3月31日24時止,為期4年。
(二)保險種類:定期壽險、意外傷害保險、傷害醫療保險
住院醫療保險、癌症醫療保險、燒燙傷給付等6大項。
(三)適用對象:本府現職員工(不含派遣及委外人力、工讀
生、替代役、聘僱未滿1年臨時人員)、留職停薪人員、
員工之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及退休人員。
(四)投保年齡:本人、配偶為15至65歲、子女為0至26歲、父
母為未滿65歲;原已投保之員工父母及65歲以上退休人
員,自109年4月1日起得續保至80歲。
(五)保費:現職員工每半年新臺幣(以下同)2,280元,員工
配偶每半年2,280元,員工子女每半年1,383元,員工父
母每半年4,150元,65歲以上退休人員每半年4,150元,
未滿65歲退休人員每半年5,705元,110年續保日時將依
理賠狀況重新檢視費率。
(六)繳納方式:採每半年繳1次,由同仁以信用卡或郵局扣款
方式繳納,手續費由國泰人壽公司負擔。
四、重申同仁倘未於在職期間申請加保,並獲保險公司核保,
於退休後將無法再申請加保。如對本保險內容或續保程序
有任何問題,請逕洽國泰人壽公司各區服務人員或市政大
樓專責駐點人員(電話:1999轉4577)。
五、相關資訊請至本府人事處/服務園地/本府自費團保專區
(https://dop.gov.taipei/cp.aspx?
n=EA56BA3CA296DDF6&s=6AA2B75D5E2345D7)下載。
六、檢附保險計畫簡表及自費保險加入調查表等相關表件各1
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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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 |
無 |
相關檔案 |
(點選檔名時,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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